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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分院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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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院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外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要求,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核、体检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医院工作经历或、毕业院校的优先考虑。

2、应聘人员具有所应聘岗位相应的资质。

(二)具体岗位名称及要求条件

1、本次拟招聘1名儿科医师、1名耳鼻喉科医师。

2、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3、儿科医师须取得儿科执业医师证,耳鼻喉科医师须取得助理及以上医师执业证。

4、同等条件下,阎良区及周边区域的优先考虑。

(三)工作地点

医院阎良院区

三、报名时间

年9月16日--年9月30日12:00

四、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及审核。需本人亲自报名,请携带个人简历、报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执业资格证、两寸免冠证件照一张),现场资格审核并填写报名表。

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试、考察、以及聘用、试用期等各阶段的资格审查,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程序

1、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综合条件筛选后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将电话通知。

2、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不指定教材。面试包括言语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心理素质测试等综合素质考核。

3、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向低按照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得分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

4、由医院阎良院区人事科负责通知进入体检的人员及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经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5、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再次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审查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六、注意事项

1、由医院阎良院区人事科电话通知拟聘人员的入职手续办理事宜,请参加考试人员保持通讯通畅。参加考试人员7个工作日内未接到电话通知即为未被录用,医院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简历及所有证件复印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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