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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1/23 18:02: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49号)、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教发〔〕90号)相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分长安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

划分原则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总目标,坚持学区划分相对稳定、适度调整,单校划片为主,探索多校划片的原则。依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合理划分学区,确保辖区内每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

实施办法

1.长安行*区内公办学校:以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原则,根据人口分布情况,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街道、路段、村组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策全覆盖。

2.移交航天、高新开发区公办学校学区划分:积极与航天、高新开发区教育局协调,以“全覆盖、无盲点、无纠纷、零上访”为目标,移交开发区的公办学校,按照年长安区学区划分范围执行,过渡期内保持不变。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在原学区学校就近入学。

实施步骤

1.学区划分调研阶段(年4月至年5月):各学校对辖区内小区、驻地单位、新建在建小区、村庄等户籍人口情况进行专项摸排,对义务段学区划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准确掌握全区户籍适龄学生人数情况,形成学区划定草案。

2.学区划分协调阶段(年5月):按照区内小学、初中规模和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人数分布情况,完善各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以街道中心学校为单位,组织公办学校,对街办与街办、学校与学校之间,对辖区内遗漏的、划分不清的、存在纠纷的小区、单位,进行协调处理,基本确定学区划分方案。

3.学区划分修订阶段(年5月至年6月):该方案已征求区人大代表、*协委员、部分家长意见,经教育局局务会、区*府常务会议审定并通过,形成学区划分方案。

4.学区划分公布阶段:按照西安市教育局《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及时向全社会公布我区义务段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点最下方“阅读原文”可查看划分示意图)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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