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长安区*府召开第77次常务会,传达学习中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研究秦岭生态保护、经济运行等重点工作。区长李娴主持会议,区*府全体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委市委决战脱贫攻坚有关会议精神,部署全区近期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
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必须进一步提高*治站位、保持清醒认识、保持昂扬斗志,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按照中央及省市委要求,严格时限要求,高效做好“三排查三清零”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统筹做好脱贫攻坚各项重点任务,集中攻坚,确保脱贫任务清零、整改任务清零、漏点短板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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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了区秦保局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情况汇报。
会议要求
要持之以恒提高*治站位,自觉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治责任。要坚持问题为导向,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对秦岭保护的管控。要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发挥好峪口保护站作用,完善智慧平台建设,积极落实专职网格员机制,实现网格化管理。要健全机制,尽快编制《长安秦岭保护示范区总体规划》,扎实做好拆违后复绿管护、四类道路“五化”、造林绿化、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持续巩固秦岭生态整治成果,持之以恒地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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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了区发改委、统计局关于全区1—2月份经济运行暨一季度形势预测分析汇报。
会议强调
※目前全区经济秩序加快恢复,要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进一步坚定信心,坚持任务不减、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全力促投资、促运行、促消费、稳增长。
※要牢固树立“项目为先、项目为王”理念,密切沟通,形成合力,强化服务保障,加快手续办理,倒排工期,分类施策,精准推进,确保项目建设能快尽快,能开工的尽早开工,已经开工的加快进度,不断提高开工率,确保投资量。
※要持之以恒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改进作风,强化执行力,提高落实成效。
※要狠抓招商引资,围绕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精准储备一批高质量项目,并做好项目落地实施,不断增强发展后劲。
※要深入研究*策,加强经济运行监测,科学预测发展态势,盯紧*策导向,主动对接、积极争取,做到应统尽统。
※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倒逼各项任务高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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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讲解了项目建设中需要
案情简介
年12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的一家餐饮店进行调查。调查中发现当事人食品加工区内的工作台上摆放着3盒美式猪扒包和一盒美式牛角包,其中一盒美式猪扒包已开封使用剩7个,上述4盒面包均已超过保质期。我局于当日对当事人上述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自年12月19日起使用超过保质期的美式猪扒包(生产日期:年12月15日,保质期:年12月18日)、牛角包(生产日期:年12月15日,保质期:年12月18日)和菠萝包(生产日期:年12月15日,保质期:年12月18日)作为食品原料,连同其他原料加工制作成面包成品用于销售,于年12月20日被我局查获。截止至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当事人使用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共获得违法所得.41元,涉案货值.08元。
处理情况
查明案情后,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的行为处罚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1元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本案中,当事人作为餐饮企业,在制作食品的过程中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面包作为食品原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了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的违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的规定,结合本案案情,我分局决定对东莞市某餐饮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售食品的违法行为处5万元的罚款,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违法所得.41元。
典型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千家万户的生活,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分局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强调落实主体责任,以“四个最严”为工作纲领,不断加强辖区内餐饮单位的监管工作,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案中,我分局在发现涉案餐饮店利用过期原材料制作食品后,果断立案调查,查明具体事实(违法所得不足元),认定经营者未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责任致使出现违法经营行为,并给予5万元的重罚。这充分体现出我分局坚决制止食品违法行为,打击违法经营,维护我镇食品安全的决心。
本案的查办,一方面给各类食品经营单位(尤其是餐饮经营单位)敲响了警钟,食品安全容不得丝毫放松,不能错过任何细节;另一方面对引导餐饮经营单位合法经营,规范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起到推动作用,为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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